苏地税函[2009]215号颁布时间:2009-09-14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税务稽查局:
根据打造“三个一流”工程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地税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地税系统开展“全省地税系统税收稽查员岗位能手”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截至2009年6月30日,在稽查岗位工作2年(含2年)以上的在职稽查人员。同时,应至少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一)有3次以上作为组织指导人员(仅限稽查局长)、主查人员、主要审理人员查处过大案要案(查补税款50万元以上)的经历。
(二)参加过省局稽查局组织的分级分类检查、专案检查等(检查实施或审理)并且表现良好。
对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和能力,计算机等级考试及应用能力考核达到相应级别,参与开发稽查软件或能熟练应用稽查软件;
撰写过有一定价值的检查指南、案例分析、调研报告、规范制度等稽查业务材料;能有效指导、促进案件检查业务工作开展的干部,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可优先推荐。
二、竞赛形式
本次竞赛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重点检验选手的稽查业务知识和实际查账技能。对竞赛成绩前50名的选手,省局授予“全省地税系统税收稽查员岗位能手”称号,并予以表彰。
三、参赛名额
根据选拔条件,每个省辖市局推荐10名同志(园区局推荐5名、省局稽查局推荐10名)参加竞赛选拔。参赛选手的推荐要突出查账经验和查账能力,以工作实绩作为主要推荐依据。省局将对各地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9月底前,将参赛人员名单报省局稽查局,审查确定参赛人员再反馈各地。竞赛考试拟于11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