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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9]138号颁布时间:2009-05-11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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