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国税函[2008]145号颁布时间:2008-04-14
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徐州、连云港、南通、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8〕17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注:名单发电子版。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