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江苏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南京卷烟厂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5]155号颁布时间:2005-04-30

     2005年4月30日 苏国税函[2005]155号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市南京卷烟厂生产的1个新牌号、新规格卷烟已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定消费税计 税价格(国税函[2005]313号),自2005年5月1日起执行。现将国家 税务总局核定计税价格的新牌号、新规格卷烟的牌号及最低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 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企业名称 卷烟牌号 烟支规格 计税价格 元/条(200支) 南京卷烟厂 南京(珍品) 24.4×(62+22)毫米全包装 289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