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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开展企业治乱减负“三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发[2004]206号颁布时间:2004-10-27

     2004年10月27日 苏地税发[2004]206号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苏减发[2004]10号《关于开展企业治乱减负“三查”活动的通知》 转发给你们,请对照“三查”活动的有关内容,特别是对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 目和向纳税人强行征订、强行摊派报刊的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加强对本系 统“三查”活动的监督检查。自查结果以及活动的开展情况于11月15日前报送省 局监察室。 附件:江苏省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企业治乱减负“三查” 活动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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