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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苏地税发[2004]204号颁布时间:2004-10-26

     2004年10月26日 苏地税发[2004]204号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全省各级地税机关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和《全省地税系统政务公开实施意 见》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政务公开 的推行,对于密切党群关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发挥了积极作 用。但全省地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总体上还处于发展阶段,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 有一定距离,政务公开的广度、深度和实际效果都有待进一步拓展和提高。为深入贯 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切实转变机关职能,推 进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现就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推行政务公开是加强基层和机关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表现;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 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 有效措施;是改进地税机关管理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 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的客观需要。各级地税机关要从江苏改革开放和现代 化建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 六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上来,坚 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 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以高度的自觉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不断把全 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为富民强省、“两个率先”作出新的贡献。   二、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 监督,狠抓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 察机关监督检查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议事日程, 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二是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把政务公开作为建设 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三是主 要领导要亲自抓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要尽职尽力抓;四是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 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协作、 增强合力,共同把工作做好;五是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机关干部实行政务 公开的自觉性,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良好氛围;六是在抓好自身政务公开的 同时,要认真抓好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发挥好带头、示范、指导作用;七是把政务 公开同推动科学民主决策,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发展电子政务,反腐倡廉、促进廉政 勤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相互促进,整体推进。八是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三、积极拓宽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要在原有政务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积极鼓励探索,大力推进创新,结合实际,进 一步拓宽政务公开的内容,努力把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抓出特色,抓出成效。   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 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均应在一定范围或向社会公开;紧紧抓住广大 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以及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开甚至腐败问题的权 力运行环节,进行公开;将政务公开逐步从办事层面向决策领域推进,努力实现决策 的科学化、民主化。在主动公开的同时,逐步建立公示制度,使政务公开更加符合人 民群众的意愿。具体来讲,一是围绕转变机关职能,抓好地税机关行政和执法工作方 式、方法的公开;二是围绕广大纳税人普遍关注的税收政策问题,抓好各项税收政策 法规的公开;三是围绕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抓好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公开;四是围绕 预防和治理腐败,抓好有关廉政建设内容的公开。在抓好面向社会实行政务公开的同 时,各地还要认真做好面向本机关内部的公开事项。一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二 是内部财务收支情况;三是干部人事管理情况;四是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情 况;五是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各级地税机关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重点,细化政务公开的内 容。各级地税机关政务公开的重点是人权、事权、财权、物权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情况;基层税务部门公开的重点是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办事依据、条件、程序、过 程和结果,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追究等。   四、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形式创新   要认真总结近几年的成功经验,按照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灵活多样的要求,积 极探索符合时代特征和群众要求的政务公开形式。   各级地税机关可以采取以下形式进行公开:(1)政府公报或者报纸、杂志、广 播、电视等公共媒体;(2)地税机关网站;(3)新闻发布会;(4)文件查阅室、 资料索取点、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5)12366电话语音 系统等咨询电话、热线电话和语音信箱;(6)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   建设电子政务,是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途径。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统筹规划、 资源共享、面向公众、保障安全”的要求,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以服务公众为中 心,逐步通过电子网络专用平台开展网上审批、办证、咨询、申报纳税等各方面的服 务,还可以在地税网站开辟“政务公开”专页,通过电子邮件、在线解答、留言板等 形式,实现与群众的网上沟通,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   五、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监督保障措施   建立科学规范的监督保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是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的 重要保证。各级地税机关要成立由监察、人事、法规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政务公开 监督小组,负责政务公开的监督工作。监督小组可聘请纳税人代表、社会有关方面人 士担任政务公开特邀监督员,定期对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自觉接受 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地税机关政务公开工 作进行视察,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舆论监 督的作用,及时宣传报道地税机关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成功经验,对消极抵制、弄虚 作假等不良现象予以曝光。引导和鼓励本系统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各级地税机关 要设立政务公开监督电话或举报箱,由本单位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管理,对群众举 报、投诉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向群众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各级地税机关应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各项配套制度。主要包括: (1)预审制度。所有公开的内容都必须经过事前预审,准确把握公开的范围、重点 和时间。(2)公示制度。各级地税机关在决定和办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 要事项时,应当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将初步方案公布于众,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 基础上,再予以正式公布和实施。积极推行听证会制度,让群众参与并发表意见。 (3)评议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政风和行风评议体系,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 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4)考核奖惩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责任 制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进行考核检查,对工作搞得好的部 门和单位给予表扬,搞得不好的提出批评,问题较多的限期整改。(5)责任追究制 度。对在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中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领导干部, 要批评教育,坚决纠正;对搞虚假公开、蒙骗群众的,要严肃查处;对造成恶劣影响 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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