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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东电报局环球市场有限公司向渣打银行深圳分行出租网络线路及设备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

苏国税函[2004]300号颁布时间:2004-09-10

     2004年9月10日 苏国税函[2004]300号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 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东电报局环球市场有限公司向渣打银行深圳分行出租 网络线路及设备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06号)转发 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东电报局环球市场有限公司向渣打银行深圳分行出租网络 线路及设备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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