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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南京铁路分局多种经营企业2001年度工效挂钩方案的批复

苏国税函[2002]第015号颁布时间:2002-01-15

     2003年1月15日 苏国税函[2002]第015号 南京、镇江、常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申请南京铁路分局多经企业2001年度工效挂钩工资总额基数的函》 (宁铁分财发[2001]48号)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多种经 营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62号)的规定,现批复 如下:   1、同意你局多种经营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同利润总额挂钩的考核办法。   2、2001年度利润总额基数确定为3250万元。   3、2001年度工资总额基数确定为13650.90万元。   4、浮动考核比例实行超基数同比例增减,比例定为1:0.5。 附件:南京铁路分局多种经营分处2001年度工效挂钩明细表(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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