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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案件举报受及查询工作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3]206号颁布时间:2003-06-02

     2003年6月2日 苏国税函[2003]206号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 分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各级举报中心举报受理、举报查询工作,切实做到热情服务、耐 心解释,及时化解矛盾,不留隐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   一、受理举报要素:   1、举报人信息: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或家庭住址、举报人身份(税务干 部、被举报企业直接负责人、被举报企业内部一般人员、被举报企业同行或不愿留姓 名、以上内容可以匿名或回避);举报受理日期、邮政编码。   2、被举报人信息: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单位地址或家庭住址;   3、举报内容:被举报企业的违法事实,包括案发地、注册类型、所有制性质、 行业、案件所属时期、违法类型及手段、涉案税种、违法金额预计、违法事实、书证 或其它材料;   4、其它需要的信息。   二、受理来电举报的规范用语:   ——您好!   ——这里是***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   ——欢迎您举报有关涉税案件,您有什么举报请讲(引导举报人按照“受理举报 要素”进行举报)。   ——请问您还有什么补充?   ——请问您是否可以实名举报?实名举报属实可获取奖励。   ——请问您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或家庭住址、您与被举报单位(或个人) 的关系?   ——您的举报已被受理,检查需要时间,如果您想了解检查结果,请于三个月后 电话查询。   ——对不起,您的举报因为线索和情况不清,我们无法受理,我们需要您至少提 供以下三个要素:①被举报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②单位地址或家庭住址、③被举报 单位或个人的违法事实。请准备更充分后再行举报。   ——对不起,这类业务应由**单位负责,请您与他们联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再见。   三、受理来访举报的规范用语:   ——您好,请坐。   ——欢迎您举报有关涉税案件。   ——请问您是否有书面材料要交给我们?   对于有书面材料的举报,在阅读举报材料后:   ——您是否有书面材料以外需要补充的内容?   对于没有书面材料的举报,需要引导举报人按照“受理举报要素”进行举报。   ——请问您还有什么补充?   ——请问您是否要实名举报?实名举报属实可获取奖励。   ——请问您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或家庭住址、您与被举报单位(或个人) 的关系?   ——您的举报已被受理,检查需要时间,如果您想了解检查结果,请于三个月后 电话查询。   ——对不起,您的举报因为线索和情况不清,我们无法受理,我们需要您至少提 供以下三个要素①被举报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②单位地址或家庭住址、③被举报单 位或个人的违法事实。请准备更充分后再行举报。   ——对不起,这类业务应由**单位负责,请您与他们联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再见。   四、接受电话查询的规范用语:   ——您好。   ——这里是***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   ——请问您何时、以什么形式举报的,被举报单位名称或被举报人的姓名?   ——请问您在举报时署名了吗?(如果署名了询问举报人姓名)   按照电话提供的情况进行检索,查找该举报案件。如果找到并且与询问者反映的 情况一致,简要告知来电者该举报案件的处理去向或处理结果,在案件未结案前不得 向举报人告知查处过程或随意揣测查处结果,如不是本级查处或督办的案件,对案件 的查处过程和查处结果也不得随意表态。   ——您的举报我们已受理,转到**单位办理了。请您与**单位直接联系。 (如举报人需要,提供其联系方法)   ——您的举报我们已受理,现在正在查处过程中,请您在***(月或日)后再 来电查询。   对署名举报或可以判定匿名举报者身份的,按照《税务违法举报奖励管理办法》, 办理奖励事宜。   ——您的举报我们已查处完毕,结果是……   ——请问您是否要申请举报奖励?   ——根据《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请您在一个月内来我单位 填写《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申请表》,请携带您的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   五、受理举报案件服务禁语:   ——喂,说话啊!   ——打错了!   ——不知道!   ——听不见,大声点!   ——不是告诉你了吗,怎么还不明白!   ——你不是来过电话了吗,怎么还打?   ——太晚了,明天再说吧!   ——这事不归我们管。   ——你弄清楚再打电话!   ——这事不好办,你自己另想办法吧。   六、受理举报及答复咨询的几点原则:   1、接待举报人应当耐心细致、礼貌相待;   2、查处举报案件要坚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全案未 结之前不得向举报人和被查对象透露案件的进展情况;   3、对举报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后,未发现有失误,不得改变;有失误,非经法定 程序,不能随意改变,更不能因举报人的纠缠而随意改变处理决定;   4、举报人答复咨询要做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答复;口径一致;语言措辞规 范、准确、不含糊;对无理要求应有明确态度,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5、对于举报人反映对下级税务机关查处举报案件不满意的,不随便表态,应在 查清事实后再作处置;   6、要加强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不说外行话、不做外行事。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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