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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注销部分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3]3号颁布时间:2003-01-06

     2003年1月6日 苏国税函[2003]3号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省局进出口分局:   现将省外贸厅《关于注销部分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的通知》(苏外经贸贸 [2002]99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督促有关企业及时办理出口退税注销登 记手续,并结合2002年出口退税清算工作,做好有关企业的退税清算。   以上请遵照执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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