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企业变更经济性质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批复》的通知
苏地税发[1997]173号
颁布时间:1997-11-15
1997年11月15日 苏地税发[1997]173号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税函[1997]5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企业变更经
济性质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企业变更经济性质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的批复(1997年10月9日 国税函[1997]543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