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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2005年石脑油、溶剂油和调整2004年石脑油、溶剂油生产供应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流[2005]44号颁布时间:2005-07-01

     2005年7月1日 沪国税流[2005]44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2005年石脑油、溶剂油和调整2004年石脑 油、溶剂油生产供应计划的通知》(国税发[2005]9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 照执行,并请相关分局根据《2004年石脑油生产及供应调整计划》在7月底前完 成补缴入库工作。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2005年石脑油、溶剂油和调整2004年石脑油、 溶剂油生产供应计划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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