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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代扣代缴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沪税外[1998]112号颁布时间:1998-10-05

     1998年10月5日 沪税外[1998]112号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代扣代缴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1998]85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沪税外[1998] 93号规定一并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代扣代缴管理工作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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