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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上海产权交易所营业税征收问题的批复

沪地税一[1998]11号颁布时间:1998-02-20

     1998年2月20日 沪地税一[1998]11号   你局[1998]四便84-5号签报收悉。经研究,考虑到上海产权交易所在 本市产权交易有形市场的建立中,对企业重组、生产要素的合理性转移及进一步探索 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等起着重要的作用,且在交易所创始初期收费低廉,存在较 大经济困难的情况,同意在1999年底前,对交易所向会员经纪单位收取的会员费、 年会费、交易手续费等收入给予暂缓征收营业税的照顾。   特此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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