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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税务局转发《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有关项目解释的通知》的通知

沪税外(1994)国110号颁布时间:1994-07-29

     1994年7月29日 沪税外(1994)国110号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51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 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有关项目解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如有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向市局反映,凡遇情况特殊,难 以界定的均应上报市局或转报国家税务总局审定。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洁实施细则 》第七十二条有关项目解释的通知((94)财税字051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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