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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税务凭证的出具工作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黑国税函[2000]032号颁布时间:2000-04-10

     2000年4月10日 黑国税函[2000]032号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税务凭证的出具 工作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函[2000]186号,以下简称《通知》) 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具体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于5月 20日前上报省局(涉外税收管理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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