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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地方税务局关于银行将企业房产收回抵项贷款本息,再将房产出租的征税问题的通知

黑地税发[1996]第248号颁布时间:1996-12-24

     1996年12月24日 黑地税发[1996]第248号 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按金融保险业征税,房产出租收入征收服务业——租赁业营 业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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