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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国税传[2000]40号颁布时间:2000-12-11

     2000年12月11日 辽国税传[2000]40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 [2000]5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稽核系统试点证 明,专用发票存根联和抵扣联的采集工作是稽核系统的基础,存根联细磁盘数据与 IC卡数据不一致,关系稽核系统的成败。各地务必按总局的文件要求做好相关数据 的核对和处理,以保证稽核系统比对结果的准确性。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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