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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内贸易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1994年储备棉出库供应价格、增值税征收办法和有关财务处理的通知

辽国税发[1994]40号颁布时间:1994-10-14

     1994年10月14日 辽国税发[1994]40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内贸易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内贸农字[1994]210号《关于 明确1994年储备棉出库供应价格、增值税征收办法和有关财务处理的通知》转发 给你们,请转知所属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应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发现问题请及时上报省国税局。 附件:国内贸易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1994年储备棉出库供应价格、 增值税征收办法和有关财务处理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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