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辽宁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油品销售企业重组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辽地税函[2002]337号颁布时间:2002-11-15

     2002年11月15日 辽地税函[2002]337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大连)、沈阳市财政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油品销售企业重组有关契税问 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9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油品销售企业重组有关契税问题的 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