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兵工物资东北公司所属企业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辽国税所[1998]59号颁布时间:1998-04-29
1998年4月29日 辽国税所[1998]59号
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兵工物资东北公司《关于申请统一汇缴企业所得税的报告》([98]
兵物东办字第032号)。该公司为了适应改革需要,拓展经营业务,对原统一缴纳
企业所得税的所属企业(省税务局《关于中国兵工物资东北公司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
的通知》辽税二[1994]118号文件规定)进行清理、调整。经调查,情况属
实,同意该公司调整后的所属企业(名单附后)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中国兵工物资东北公司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名单
1.中国兵工物资东北公司
2.沈阳市兵工酒楼
3.沈阳兵工汽车配件公司
4.中国兵工物资东北公司摩托车销售中心
5.中国兵工物资东北公司大连分公司
6.中国兵工物资东北公司大连石英玻璃仪器厂
7.中国兵工物资东北公司鞍山分公司
8.抚顺市中通物资经营部
9.中国兵工物资东北公司本溪销售中心
10.沈阳市钢材交易中心第四经营处
11.鞍山兵工物资公司(07单位驻鞍山钢铁公司代表室)
12.中国兵工物资东北公司大连销售中心
13.中国兵工物资总公司东北公司驻大连办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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