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辽宁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辽财预字[2001]101号颁布时间:2001-02-12

     2001年2月12日 辽财预字[2001]101号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省地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0]9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