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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政府关于调整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的通知

沈地税基[2000]122号颁布时间:2000-06-21

     2000年6月21日 沈地税基[2000]122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稽查局: 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的 通知》(辽政发[2000]21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要做好征 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7月1日征收工作顺利开展。 附: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的 通知》(辽政发[2000]21号) (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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