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税务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二)
辽税票字[1993]第16号颁布时间:1993-12-28
1993年12月28日 辽税票字[1993]第16号
7.专用发票各联印色:一联为黑色、二联为棕色、三联为绿色、四联为兰色,
五联以后各联均为黑色。所用油墨由省税务局定点油墨厂供应。
8.专用六联发票各联的用途:一联为存根联,留存备查;二联为发票联,购货
方记账;三联为抵扣联,购货方交税务机关;四联为记账联,售货方记账;五联为提
货单;六联为出门证。
增值税八联发票的用途:前四联与六联发票的前四联相同。八联为出门证。
9.专用发票的封皮为兰书皮纸,花纸包背,封签为薄黄牛皮纸,封签封在距撕
断段线两公分处。
10.专用发票封皮的印制内容为:封一为辽宁省增值税专用发票,封二为使用
须知,封三为用票单位填开员责任书,封四为发票违章处罚规定。封一至封四均为黑
色油墨印制。
11.四联专用发票每本为50组,六联、八联专用发票每本为25组。每包均
为100本,分为四小捆,每小捆为25本,每小捆上、下加垫黄纸板。每包用牛皮
纸包装规整、紧固。外面贴大封签,白纸兰字,区别普通发票。
12.专用发票是发票的一种,其审批、印制、发售、管理、检查、处理都按照
发票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专用章印模式样(略)
2.暂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临时”专用章规格、字体与“认定”印模相同
(略)
3.辽宁省增值税专用专票(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