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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苏丹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辽地税外[1999]33号颁布时间:1999-02-08

     1999年2月8日 辽地税外[1999]33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含大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苏丹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国税发[1999]11号)转发给你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丹共和国政府关于 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省局已于1997年7月7日以辽地税 外[1997]173号文件转发,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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