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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明确房产税等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

沈地税财[1999]33号颁布时间:1999-02-03

     1999年2月3日 沈地税财[1999]33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   现将省地税局《关于明确房产税等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辽地税财[1998] 5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等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 (1998年4月1日 辽地税财[1998]59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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