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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粮棉收储企业应纳税款如何及时划转入库问题的通知

沈国税发[1999]70号颁布时间:1999-05-10

     1999年5月10日 沈国税发[1999]70号 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关于粮棉收储企业应纳税款如何及时划转入库问题通知》转发给你们,请 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粮棉收储企业应纳税款如何及时划转入库问题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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