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发放补充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的通知
辽地税个[1999]259号颁布时间:1999-10-13
1999年10月13日 辽地税个[1999]259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含大连),省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发放补充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9]6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发放补充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1999年9月16日 国税函[1999]615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