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企业发放补充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沈地税个[1999]255号颁布时间:1999-10-29
1999年10月29日 沈地税个[1999]255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稽查局:
现将辽宁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发放补充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
所得税的批复〉的通知》(辽地税个[1999]25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
附件: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发放补充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
所得税的批复》的通知(1999年10月13日 辽地税个[1999]259
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