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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武警部队企业移交、撤销后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沈国税发[1999]71号颁布时间:1999-05-10

     1999年5月10日 沈国税发[1999]71号 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武警部队企业移交、撤销后有关税收问题 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遇有特殊问题报告市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武警部队企业移交、撤销后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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