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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金会应税收入问题的通知》

辽地税所[1999]69号颁布时间:1999-03-23

     1999年3月23日 辽地税所[1999]69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金会应税收入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 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省局联系。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金会应税收入问题的通知 (1999年2月25日 国税发[1999]24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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