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王家强截留公司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沈地税个[1999]145号颁布时间:1999-07-01
1999年7月1日 沈地税个[1999]145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稽查局:
现将辽宁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王家强截留公司收入征收个人所得
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辽地税函[1999]68号)转发给你们,如有类似情
况,请参照执行。
附件:辽宁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王家强截留公司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问题的批复〉的通知》(1999年6月9日 辽地税函[1999]68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