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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支持军办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沈地税综[1998]308号颁布时间:1998-12-02

     1998年12月2日 沈地税综[1998]308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   现将省政府、沈阳军区《关于支持军办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政发 [1998]18号)转发给你们,根据中央近期决定,军队不再从事经商活动, 所办公司、企业统一移交地方。鉴于省政府、沈阳军区在此之前下发“通知”中 的一些政策,适用于军队企业移交前的业务活动和移交清理核算工作,请依照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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