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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办法>第八条的决定》的通知

沈地税所[1997]161号颁布时间:1997-06-26

     1997年6月26日 沈地税所[1997]161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   现将《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办法>第八 条的决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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