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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沈地税所[1998]359号颁布时间:1998-12-31

     1998年12月31日 沈地税所[1998]359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   现将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所 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辽地税所[1998]324号)转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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