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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财政局 辽宁省沈阳市国家税务总局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

沈财工字[1996]20号颁布时间:1996-08-01

     1996年8月1日 沈财工字[1996]20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分局、地方税务分局、市直各工业局(公司、 集团):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工字[1996]4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市的有关政策一并 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知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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