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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印发《沈阳市地方税务局拍卖和处理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它财产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沈地税征[1998]244号颁布时间:1998-09-29

     1998年9月29日 沈地税征[1998]244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   为加强对拍卖、处理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它财产的管理,现将《沈阳 市地方税务局拍卖和处理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它财产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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