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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沈地税个[1998]38号颁布时间:1998-03-16

        1998年3月16日 沈地税个[1998]38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 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辽地税个[1997]329号)转 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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