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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灾区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辽地税所[1998]294号颁布时间:1998-10-20

        1998年10月20日 辽地税所[1998]294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灾区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 税函[1998]55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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