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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营业税的博物馆范围界定问题批复的通知

沈地税流[1996]402号颁布时间:1996-12-18

     1996年12月18日 沈地税流[1996]402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营业税的博物馆”范围界定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6]67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营业税的博物馆”范围界定问题的批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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