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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浑河、大辽河整治工程征收营业税问题批复的通知

沈地税流[1997]171号颁布时间:1997-07-02

      1997年7月2日 沈地税流[1997]171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   现将辽宁省地税局《关于浑河、大辽河整治工程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辽地税流[1997]14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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