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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关于三井物产(株)大连事务所外籍雇员取得数月奖金确定纳税义务问题的批复

辽地税外[1997]275号颁布时间:1997-11-10

     1997年11月10日 辽地税外[1997]275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国税函[1997]5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井物产(株)大连 事务所外籍雇员取得数月奖金确定纳税义务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在发生 相同业务时比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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