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辽地税行[1996]295号颁布时间:1996-12-05
1996年12月5日 辽地税行[1996]295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沈阳、大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对装饰装修工程征收投资方向调节税,从1996年10月24日起按总局
《通知》规定的政策执行,在此之前按辽地税二[1994]91号文件规定征
收入库的税款不再补税、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