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金税工程增值税业务管理考核项目与标准的通知(二)
内国税流字[2002]57号颁布时间:2002-06-19
1.在发票发售前,必须按规定 1.按规定,根据上级国税机关下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调 10 1.未能履行岗位职责
审核企业提供的资料及有关申报 按单》将本期增值税电脑版专用发票发票代码、起始号码、 分 的,发现每一条减1分:
纳税情况,不得违反规定向企业 数量等数据录入发票发售系统。 2.未按操作规程执行
发售发票,也不得无故对企业拒 2.审核购票员出示的领购簿和身份证等证件,检查与《纳 的,每违反一条减1分:
售发票。 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台账》的有关内容是否相符;审核 3.未按完成时限办理
2.做好纸质发票的保管工作, 纳税人填报《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单》;审核防伪税控企 的,减1分:其中:
不得丢失、损毁。 业税控IC卡记录的发票用量,对金税卡内有发票结存的小 4,违反规定超限量、超
3.按规定的权限操作发票发售 型商贸企业,不得予以发售发票。对证件资料齐备、手续齐 限额发售增值税专用发
子系统,不得改动软件,也不得 全而又无违反专用发票管理想定行为的,根据防伪税控企业 票的,根据情况扣减1
发 擅自允许他人进行操作。 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单》、税控IC卡,确认无误后, 到5分:
票 4.负责使用发票发售于系统对 通过发票发售系统发售专用发票,并将专用发票的起始号 5.违反规定向企业发售
3 发 企业发售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 码、发票类别写入税控IC卡内并核实纸质发票和税控IC卡 发票,或无故对企业拒
售 写在企业税控IC卡上的电子发 上的电子发票的号码、数量一致。 售发票的,减1分;
岗 票,并确认两者的号码、数量一 3.对新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首次发售防伪税控电 6.违反规定擅自更改增
位 致。在发票入库、发售过程中, 脑版专用发票时,核实并确认其没有手工版或其他电脑版空 值税专用发票发笛子系
不得出现纸质发票与电子发票的 白专用发察(包括空白作废发票)情况下,方可发售。 统软件和数据,或泄露
号码、代码或数量不一致的情 4.根据商贸企业的年销售额核定其专用发票月用量及限额, 密码擅自允许他人进入
况。 新认定的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月用量原则上不得超 金税工程各子系统进行
5.负责查询由本岗位售出专用发 过25份,且首次只能领购限额万元版。 操作的,或将发售IC卡
票的流向。 5.商贸企业提出的调整己核定的专用发票数量及限额的, 交他人使用,发售增值
6.在防伪税控企业依法注销税 要求其填写《商贸企业申请调整专用发票数量申请表》并附 税专用发票的,减1分:
务登记、终止纳税义务、被取消 《税务文书传递卡》和《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传 7.未按规定做好纸质发
一般纳税人资格、减少分开票机 递给一般纳税人认定岗位,根据一般纳税人认定岗位调整后 票的保管工作,造成发
时,应及时核查金税卡内尚未申 的数量控执行时间发售专用发票。 票丢失、损毁的,减1
报的数据和软盘中专用发票开具 6.对于要求调整发票开票限额的纳税人,要求其填制《申 到5分:
的明细信息,并收缴两卡及其他 请调整防伪税控开票限额申请表》,根据该企业以往使用专 8.对防伪税控企业依法
防伪税控专业设备,登记造册, 用发票倩况在《申请表》签署意见附《税务文书传递 注销税务登记、终止纳税
逐级上缴上一级税务机关。 卡》和《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传递给一船纳税人认定岗。 人资格、减少分开票机时
7.接受商贸企业提出的调整已 接到一般纳税人认定岗转来的已批复的《申请调整防伪税控 未按规定及时核查金税卡
核定的专用发票数量及限额的申 开票限额申请表》后,从执行时间起更改增值税 尚未申报的数据和软盘中
请,并将申请传递给认定岗位, 专用发票销售账等相关账本上纳税人开票限额并按批复后的 专用发票开具的明细信息,
根据认定岗位调整的数量和限额 限额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或示及时收缴、登记、保
发售专用发票。 7.发售完毕后,将防伪税控企业购票信息通过发售系统打印 管、上缴防伪税控专用设
18.接受日常稽核岗位要求暂停 2份,1份按时间顺序装订册,作为备查资料;1份交报税 备,造成专业设备流失、
向经评估异常的商贸企业发售专 管理岗以便核对纳税人用票数量。 损坏的,减1分:9.未按
用发票的通知,暂停向其发售专 8.接到一般纳税人认定岗位传递的《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规定的剪角作废的专用
用发票,并收缴其尚未使用的专 审批表》及所附的《税务文书传递卡》和《税务文书附送资 发票的,减2分。
用发票。 料清单》后,1)应会同报税岗及相关岗位人员及时核查防伪
9.对发票发售子系统的有关数据 税控企业金税卡内是否存在尚未申报的数据和软盘中专用发
按规定定期进行备份。 票开具的明细信息;2)如存在.应在收缴企业金税卡、IC
10.发售管理岗位人员的授权卡 卡同时用软盘将企业报税明细数据拷出交报税岗;3)收缴企
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借与他人 业当期结存专用发票,打印企业专用发票用量情况,与收缴
使用。 的企业结存专用发票核对并填写《收缴企业专用发票情况统
11.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和保管系 计表》(暂定名,表样见附件):4)根据《收缴企业专用发票
统设备,不得因使用或保管不当 情况统计表》将纸质专用发票剪角作废后在发售系统进行发
造成系统设备损坏。 票销毁操作。
12.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随时
进行记录和总结,井及时上报。
1.按规定的权限操作报税子系 1.对纳税人的报税软盘必须首先进行病毒检测,未经检测不 20 1.未能履行岗位职责
统、不得改动软件,也不得擅自 得接收数据, 分 的,发现每一条减1分:
允许他人进行操作, 2.主管国税机关要将辖区内所有防伪税控企业的信息登录 2.未按操作规程执行
2.对企业的报税软盘必须首先进 到报税系统,随时监控纳税入报税情况:对每一户防伪税控 的,每违反一条减0.2
行病毒检测,未经检测不得接收 企业均要有专人负责企业的报税工作,对存在分开票机的防 分:
数据 伪税控企业,要求其做好分开票机汇总工作.对每个分开票 3.未按完成时限传输存
3.负责所辖防伪税控企业报税数 机均要视同一户防伪税控企业进行“人盯人”管理。 根联数据的,减1到2
据(包括由认证系统补录的发票 3.督促所辖防伪科控企业按照规定时间报税。 分:其中:
存根联数据)的接收和处理工 4.采集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时。必须要求防伪税控企业报 4.未按规定审核纳税人
作 送磁盘和税控IC卡 1.每月一 报送数据的,扣减1到
4.在受理报税的过程中,应认真 5.企业使用主、分开票机的,必须要求其报送汇总软盘和 至十月受 2分.
审核企业的报税数据,对不符合 汇总的主开票机IC卡:或所有软盘(软盘数量不小于开票 理防伪税 5.未能督促所辖防伪税
报 规定的个得接收 机数量)和汇总的主开票机IC卡 控企业的 控企业按规定时间报
税 5,按规定时间及内容向稽核系 6.在受理报税的过程中,应认真审核企业的报税数据、对 纳税申 税,造成存根联采集率
管 统传递数据,不得无故滞后或错 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接收。1)在报税系统中选择“报税审核/ 报: 降低的,减1到5分:
4 理 传数据;对数据按规定定期进行 报税审核”选项,并将企业申报的税控IC卡插入小读卡器 6,未按规定复核纳税人
岗 备份 同时将软盘插入软驱,并按“Y”键,此次读卡,只读取IC 资料的、根据情况减1到2分:
位 6.负责对已取消防伪税控资格 卡中的税号,并不清除IC卡中的报税金额和税额。2).稍 7.对稽核相符的企业未
企业的报税情况进行检查处理, 候系统自动检查软盘中以x打头的销项数据文件,确认后开 在规定的时限内打印当
并按规定在报税系统中注销该企 始第二次读取IC卡并弹出读取窗口,输入“Y”键,系统弹 期《报税信息》。并在《报
业登记信息 出IC卡数据窗口,浏览完毕按“ESC”键,屏幕提示“是否 税信息》上加盖确认戳
7.负责督促所辖防伪税控企业 打印此次报税信息”。选择“Y”确定打印后系统将弹出软盘 记的b减1到3分
按照规定时间报税。 张数选择窗门、输入企业软盘实际使用张数。然后选择“确 8.未按规定将报税数据
8.负责配合征收岗位对防伪税 定”项,系统弹出软盘盘符窗口。选择目标软驱后回车。系 向稽核系统传递的,减
控企业纳税中报情况进行核查。 统开始进行磁盘数据稽核。 1到3分
9.负责对所辖防伪税控企业报 3)填人此纳税户所用磁盘张数并确定,此时系统显示传入结 9.未按规定及时备份数
税的辅导和培训工作。 果,如从磁盘读取的所有数据符合格式要求,系统在“传入 据的,减1分;
10.对报税金税卡的时钟不得擅 窗口”显示的总共传人记录应等于正确记录条数,说明传输 10.因使用或保管不当
自修改。 数据正常:如果从磁盘读取的某些数据不符合格式要求,系 而造成系统设备损坏、
11.报税管理岗位人员的授权 统在“传入窗口”显示的总共传入记录不等于正确记录条数。 的,减1分。
扛败妥善保管,不得檀r1借勺他 选择“确定”选项.系统将显不错误信息窗口,指出具体错
人使用。 误信息。对具体问题应及时处理,如是企业原因应通知企业
12.正确使用和保管系统设备, 及服务单位予以解决。4)对传输数据正常的系统将IC卡与
不得因使用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系 磁盘数据进行比对,比对结果分为一致与不一致,比对一致
统设备损坏。 的说明报税成功。不一致的,区别不同情况处理:①因企业
13.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随时 硬盘损坏等原因造成软盘中专用发票存根联份数小于IC卡
进行记录和总结,并及时上报。 的,必须要求企业提供当月全部专用发票存根联,通过认证
子系统进行扫描补录,并传至报税子系统。⑦因企业更换金
税卡等原因造成软盘中专用发票存根联份数大于IC卡(不
含IC卡为零的情况)的,其软盘中所含专用发票存根联明
细数据可读入报税子系统,但当月必须查明产生此种不一致
情况的原因并采取解决措施。②因企业计算机型号不匹配造
成IC卡中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为零的,根据系统提示,A.如
果软盘发票份数与实际开具发票份数相符,则将磁盘数据存
盘:B.如果软盘发票份数与实际开具发票份数不相符,系
统拒绝磁盘数据存盘,要求企业持专用发票存根联到认证管
理岗通过认证子系统进行扫描补录,并传至报税子系统。5)
对在抄税期企业开票金税卡损坏无法进行IC卡抄税时,通
过“报税审核/磁盘数据稽核”选项接收软盘数据,具体操
作:选择“报税审核/磁盘数据稽核”,系统会弹出对话框
要求输入企业的税务登记号、稽核的年份和稽查核的月份,然
后选择“确定“选项,屏幕弹出软盘张数选择窗口。输入企
业软盘实际使用张数,然后选择“确定”选项,系统弹出软
盘盘符窗口,选择目标软驱后回车,系统开始进行磁盘数据
稽核。6)如果企业通过存根联补录方式报税,应将所属期设
置为当前发票的所属报税月份,同时设置所补录的发票是正
常发票还是作废发票,如果既有正常发票,又有作废发票,
则需先补录正常发票数据,再补录作废发票数据。如果企业
还有空白的作废发票,必须通过”空白作废发票录入”选项。
将这些发票的代码和号码录
入到文件中。数据补录完成后,系统将所有数据保存在RENZW
的BULU目录下,文件名为以x打头后面为企业税号的后7
位,扩展名为发票的所属月份。最后通过界面上的<补录数
据写软盘>操作,将补录数据保存在软盘上,再通过“报税
审核/磁盘数据稽核”进行报税。
7.因纳税人软盘质量问题致使无法采集专用发票存根联数
据的,必须要求纳税人重新报送软盘:因纳税人计算机硬盘
损坏无法重新报送的,按照本操作规程第六条第六款进行处
理处理。
8.对防伪税控企业稽核相符的,通过报税于系统打印该企
业当期《报税信息》,并在《报税信息》上加盖确认戳记,
交征收岗位。9.纳税申报期结束后,征收机关必须运用报
税子系统查询有无未申报企业。1)进入系统“报税情况统计”
菜单中,输入报税所属年、月,确认后系统弹出未报税企业
信息。将此信息打印辅出:稍候,系统将弹出已报税企业信
息,将此信息打印输出。2、进入系统“报盘情况统计”菜
单.中,输入报税所属年、月并选择“未报软盘”项,如存
在信息,说明尚有报税不成功的纳税人,将此信息打印输出。
如果发现存在尚未报税或报税不成功的纳税人,要及时催
报、对不按时报税的纳税人坚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征管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如果发现存在报税不成功的纳
税人应区别情况重新报税,直至所辖纳税人全部报税成功。
填写本地区《纳税人报税情况说明书》并将上述打印信息附
后.存档备查。
10.要根据防伪税控企业申报时提供的当月开具的专用发票
存根联及IC卡内记录的发票使用数量进行票卡核对,确保
企业开具的所有专用发票全部申报。如IC卡损坏不能显示
信息时,要根据发票发售岗提供的企业领购发票信息与企业
当月开具的专用发票存根联进行核对。要根据防伪税控企业
当月存根联发票所注明税款与企业IC卡内注明的税款进行
核对。另外,因IC卡损坏等原因造成需进行存根联补录时,
要将企业当月开具的所有存根联发票数量核实完毕后方可进
行存根联补录。各地在申报期结束后,要根据企业报税情况
填报《当月防伪税控报税情况统计表》,在每月的12日通过
局域网逐级上报区局、
11.按规定时间将本报税月或特定报税时间段内的报税信息
输出,向稽核系统提供销项数据。选择“数据库管理/稽核
数据传输”,回车,弹出“选择输出范围。菜单,填写输出
条件。①税务登记号:输出指定企业的税务登记号,如不输
入税号则表示输出所有企业数据。②报税时间段:根据企业
到税务机关报税的时间设定起始时间范围。②税务局名称:
填写本局名称。④税务局代码:按规定填写税局代码。填写
完毕后,确定,系统提示选择存放路径及日录,如存放在软
盘的,必须首先要将软盘清空。选定路径及目录后,在指定
的目录下系统自动生成3个文件:第一个为控制文件,文件
名为contr01.txt第二个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 2.每月十
数据,文件名为js002000.txt:第三个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日将存
存根集情况统计表、文件名为js002010.txt。查看此3个 根联数据
文件是否存在。如存在,进行备份并将此3个文件在规定时 传入稽核
问传递给数据采集岗。 系统
12.不得擅自改写数据,数据上传完毕后要当即进行备份,
如特殊情况要在当天备份完毕 备份时要异址备份
13.根据一般纳税人认定岗传来的《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审
批表》及《税务文书传递卡》和《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
对已取消防伪税控资格企业的报税情况进行枪查处理,并按
规定以《审批表》批准之在报税系统中注销该企业登记信息
14.一般纳税人注销后存在尚未中报的数据的,应根据收缴
的该纳税人的IC卡及软盘进行报税。
15.协同服务单位对所辖防伪税控企业报税进行辅导和培训
工作,督促服务单位做好报税协助工作。
1.按规定的权限操作认证子系 1.根据一般纳税人认定岗提供的纳税人《申请认定信息表》、 15 1.未能履行岗位职责
统,不得改动软件,也不得擅自 《其他信息(表)》或《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信息(表)》将本 分 的,发现每一条减1分:
允许他人进行操作。 辖区所有一般纳税人企业的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 2.未按操作规程执行
2.负责对所辖防伪税控企业取 录入到认证系统中。当期,本辖区一般纳税人内容、数量发 的,每违反一条减1分:
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进行 生变化的,要根据一般纳税人认定岗传递的《增值税一般纳 3.未按完成时限办理
防伪认证,并按规定加盖相应认 税人变更信息表》、《取消一般纳税入资格审批表》在认证系 的,减1分
证戳记。 统中进行相应内容及数量的调整,防止将非本局管辖的企业 4.未按规定做到对专用
3.负责向防伪税控企业下达《认 进行了认证井传输到稽核系统。调整日期以上述“两表”批 发票存根联进行逐票认
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清单,督 准日期为准,对《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审批表》批准时间后 证的,减1到5分;
促防伪税控企业将认证相符的专 取得的专用发票一律不得认证。 5.认证通过后,未按规
用发票抵扣联连同《认证结果通 2.正确设置认证处理方式及认证所属期。系统默认方式为 定将“认证结果通知书”
知书》和认证清 正常处理方式,在正常认证处理方式下,所属期设置为当前 及“认证清单“交企业
认 单一起按月装订成册备查。 认证所属月;对存根联补录方式,所属期设置为当前发票的 的,减1到3分:
证 4.在进行发票认证时,对计算 所属报税月。 6.未对认证不符或密文
管 机不能识别的发票。如果票面清 3.在进行自动认证时要格待认证的发票按正确的方法放入 有误的专用发票扣留,
5 晰,按票面信息进行人工校正。 扫描仪中,点击“发票认证”下“自动扫描认证”进入“发 并按规定及时将发票及
理 5.在发票认证过程中,对认证 票认证”界面。待金税卡自动解密密文及进行票面明文与密 相关电子信息传递给协
岗 不符或密文有误的专用发票必须 文的逐项比对。比对相符,则认证通过,认证结果自动保存 查系统购,减1到5分:
位 扣留,并按规定及时将发票及相 在数据库中;如密文无法解密或解密出的明文与发票上的明 7.对需要通过认证子系
关电子信息传递给稽查局,不得 文不一致,系统进入密文或明文人工交互编辑处理方式。对 统补录的发票存根联未
拖延或交由企业自行处理。 于确属因扫描仪识别错误的情况方可进行人工校对。 及时进行补录的,减1
6.接收稽查局协查结果为正常 4.进入密文或明文人工交互编辑处理方式后,系统工具栏 分:
的发票件,不得拒收。 显示“认证不符”、“密文有误”、“无法认证“、“取消”、“停 8.未按规定的时间及内
7.对按规定需要通过认证子系 止”等处理选项,要根据以上处理选项的正确含义进行选择 容向稽核系统传递数据
统补录的发票存根联必须及时进 处理。对于系统提示认证不符”、“密文有误”的,为慎重起 的,减1到3分:
行补录,不得无故拒绝。 见可先选“取消”,再认证一次,如系统仍提示认证不符”、 9.未按规定及时备份数
8,按照规定的时间及内容向稽 “密文有误”,再根据选项含义进行选择处理。 据的,减1分。
核系统传递数据,不得无故 5.认证完毕后,根据认证结果应对认证相符和无法认证的
滞后或错传数据:对数据按规定 专用发票抵扣联退还企业,并同时向企业下达《认证结果通
定期进行备份。 知书》及包含“认证相符”等具体信息的《专用发票
9.对认证金税卡的时钟不得擅 认证清单》。同时对因褶皱、揉搓等无法认证的发票加盖”
自修改。 无法认证”戮记,如果因征收机关原因造成专用发票发生;褶
10.认证管理岗位人员的授权卡 皱、揉搓,无法运用认证于系统进行认证的,征收机关可以
及认证印章应妥善保管,不得擅 企业所取得相应的发票联进行认证;对认证不符的加盖“无
自借与他人使用。 法认证”戳记”,并将认证不符或密文有误的专用发票当即
11.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和保管系 扣留,将专用发票原件和电子数据及《防伪税控认证不符和
统设备,不得因使用或保管不当 密文有误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表》(简称《情况表》,下同)
造成系统设备损坏。 于发现的当日移进稽查局查处,在移送同时填写《防伪税控 1.征收部
12.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随时 认证不符和密文有误增值税专用发票移送接收台帐》(简称 门和各旗
进行记录和总结,并及时上报。 《台帐》,下同):专用发票注明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必须 县级国税
将专用发票原件和电子数据及《情况表》立即移送稽查局查 局应分别
处并填写《台帐》:属于利用丢失被盗金税卡开具的加盖” 在每月1
丢失被盗’戳记,并移交稽查局查处。 日和2日
6.对于因发票票面条件原因无法自动扫描认证时,可进行 完成上月
手工录入认证。在系统中选择“发票认证”菜单中“手工录 的专用发
入认证”。系统自动弹出认证条件设置选项(条件设置同上 票抵扣联
述),设量完成后点击“确定”,系统弹出录入窗口。在录入 数据(包括
窗口依次将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销双方纳税 抵扣联明
认识别号、金额、税额和四行密文数据录入。录入完毕后, 细数据和
点击“解密认证”按钮。系统自动解密密文。如果密文无法 汇总数据)
解密系统将弹出询问窗口,如确实密文有误,选择:是”, 上报工
系统自动弹出“认证不符”、“无法认证”等按钮,根据认证 作。
情况选择确定处理方式,处理程序同上述第5条。
7.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辖区认证相符的发票输出到稽核系
统。点击系统“输入输出”下“向稽核系统输出数据”菜单,
设置要输出认证数据的所属月份,系统默认的历屑月为上月
(一般不需修改)。指定输出目录及路径,如存放在软盘的,
必须首先要将软盘清空。如不选择特定企业时,系统默认将
全部认证数据输出到指定的目录。输出数据后
要对输出结果进行查看,即在指定的目录下系统自动生成3
个文件:第一个为控制文件,文件名为control·txt:第
二个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明细数据,文件名为
jso002010.txt;第三个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采集体
情况统计表,文件名为jso02110.txt。查看此3个文件
是否存在。如存在、进行备份并将此3个文件在规定时间传
递给数据采集岗。
8.发现认证不符或密文有误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后立即或在
当日输出到协查系统。点击系统“输入输出”下“向协查系
统输出数据”菜单,认证时间为要输出认证数据的发票认证
时间,默认设置为本报税月,然后指定输出目录及路径并确
定,此时在指定目录下生成2个文件:第一为控制文件,文
件名为contr01.txt,第二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异常发票抵
扣联数据,名为js00201o.txt。查看此2个文件是否存
在。如存在,进行备份并将此2个文件在规定时间传递给协
查岗。
9.不得擅自改写数据,数据上传完毕后要当即进行备份,
特殊情况要在当天备份完毕。备份时要异址备份。
10.一般纳税入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检验其是否经过本单位认证,确未认证的,根据购货单位提
供到丢失发票复印件进行认证,并存发票复印件加
盖认证戳记。
11.配合征收岗位对防伪税控企业纳税申报信况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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