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金税工程增值税业务管理考核项目与标准的通知(一)
内国税流字[2002]57号颁布时间:2002-06-19
2002年6月19日 内国税流字[2002]57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保证我区金税工程的顺利实施,建立目标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权责明
晰、相互制约的金税工程日常管理制度,建立方便考核、奖惩结合的金税工程考核管
理办法,充分调动广大国税干部的积极和创造性,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
统金税工程增值税业务管理考核项目与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
何问题,请及时与区局联系。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金税工程增值税业务管理考核项目与标准(盟市本
级)(试行)
序项 考核内容 标
准 减分标准
号目 岗位职责 操作规程 时限 分
金 1.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金 1.负责全盟市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应用的组织及日常管 1.未能履行岗位职
税 融工程有关系统的运行工 理工作,并定期考核旗县局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工作。 10 责
工 作,不得随意变通。 汇总旗县局上报的防伪税控系统企业具体推行名单, 分 的,发现每一条减1
程 2.负责接收下一级税务机关 制定推行计划,通知服务单位做好“两卡”发售及企 分;
增 收回的防伪税控专用设备, 业培训工作;对在推行计划以外,一般纳税人企业需 2.未按操作规程执
值 妥善保管,并按规定上缴省 要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在接到旗县局《内蒙古 行
税 局,不得隐匿、丢失或擅自 自治区一般纳税人防伪税控企业申请表》后按照规定 的,每违反一条减1
管 处理。 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及时将批复旗县级国税局。 分:
理 3.按规定的权限操作稽核系 统计本地区防伪税控企业户数,并将数量按规定上报 3.未按完成时限办理
岗 统,不得改动软件,不得擅 区局。 的,发现每一次减1
位 自改写数据,也不得擅自允 负责审核纳入十万元版防伪税控企业的资格认定。 分:
许他人进行操作。 2.负责与防伪控服务单位签定技术服务协议,明确
4.负责统计打印新认定一般 工作程序,业务规范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监督
纳税人和己取稍一般纳超人 当地服务单位服务情况:严格履行服务协议。
资格的纳税人档案信息(若属 3.统计和分配所辖旗县局防伪税控专用设备(税务用)
稽核系统初次运行,则统计 需要量和备份数量,对需要增配专用设备的,应填制
打印全部一般纳税人档案信 《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得求表》报上级税务机关核
息)。 发。接收和发放专用设备,应严格交接制度,分别填
5.负责对发票协查情况进行 写《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入库单》和《防伪税控系
统计。 统专用设备出库单》及时登记《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
6.负责对下列统计表进行统 备收、发、存台帐》。
计分析: 4.根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岗位审批的《防伪税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控系统专用设备需求表》及相关文件,向下级国家税
存根联采集情况统计表》: 务局发行“企业发行金税卡”、“授权IC卡”。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 5.收集整理下级税务机关上报的《防伪税控系统故障
抵扣联认证采集情况统计 登记表》,并根据故窿情况逐级上报区局、总局和系统
表》; 研制生产单位,置大问题及时上报。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 6.妥善保管本级企业发行卡。如本级“两卡”发生丢
人分类统计表》; 失、被盗,应立即报公安机关侦破追缴,并以书面文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 件报上级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本级比对情况统计表》: 对下级上报的丢失、被盗情况报告进行处理,并经处
(五)《增值我专用发票 理后报区局。
本级比对不符详细情况统计 7.本级存在新增设备或原有设备发生故障无法使用
表: 的,应填制《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需求表》报区局
(六)《上月协查结果返 核发新设备:
回统计表》; 汇总下级《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需求表》报区局核
(七)《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
比对情况汇总统计表(含各级 8.接到旗县级国税局上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
比对情况)》 认定表》后,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并在接到《认定表》
7.负责对县局金税工程有关 30内签署意见,批复旗县级国税局。
系统运行的业务管理及考 9.对于要求发票开票限额由万元版以下(包括万元版)
核。 调整到十万元版的纳税人,根据旗县级国税局上报的
8.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随 《申请调整防伪税控开票限额申请表》按照规定进行
时进行记录和总结,并及时 审核,签署意见后批复旗县级国税局。
上报。 10.对于要求格发票开票限额调整到百万元版的纳税
9.负责运用防伪税控税务发 人,根据旗县级国税局上报《申请调整防伪税控开票
行于系统,凭本级增值税管 限额申请表》按照规定进行复核,并签署初审意见报
理部门审批的手续,向下级 自治区国税局审批;接到自治区国税局批复后,及时
国家税务局发行“税务发行 将批复转发旗县级国税局。
金税卡”、“授权IC卡”。 11.负责统计打印新认定一般纳税人和已取消一般纳
10.对本级系统进行维护以 税人资格的纳锐人档案情息(若属稽核系统初次运行,
及日常的数据备份,收集整 则统计打印全部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
理下级税务机关上报的《防 12.对认定的临时一般纳税人进行抽检。
伪税控系统故障登记表》 13.负责全盟市金税工程稽核系统组织实施及日常管
11.按照密码安全性的要求, 理工作,并定期考核旗县局稽核系统实施情况。
适时统一布置更换系统密 14.按规定的权限按规定的时间操作本级稽核系统。
钥。 于每月3日前统计、打印下列统计表,
12.负责本级税务发行子系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采集情况统计
统专用设备(税务发行金税 表》:
卡、授权IC卡)的保管工作。 于每月17日前统计、打印下列统计表:
发生丢失、被盗的,应立即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采集情况统计表》:
报公安机关侦破追缴。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类统计表》:
13.严禁在无本级增值税管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本级比对情况统计表》;
理部门审批手续成审批手续 (五)《增值税专用发票本级比对不符详细情况统
不全的情况下,运行税务发 计表》:
行子系统,向下级国家税务 (六)《上月协查结果返回统计表》。
局发行“税务发行金税卡”、 于每月24日前统计、打印下列统计表:
“授权IC卡”。 (七)《增值税专用发票比时情况汇总统计表(含各
14.下级国家税务局的“税 级比对情况)》。
务发行金税卡”、“授权IC 如遇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根据上级调整的
卡”出现故障,需重新发行 时间执行上述操作。
或更换发行时,必须经本级 15.负责对发票协查情况进行统计。
增值税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16.接收下一级税务机关收回的防伪税控专用设备,
后,方可运行税务发行子系 妥善保管,并按规定上缴区局,不得隐匿、丢失成擅
统重新发行成更换发行。 自处理。
15.严禁随意泄露系统的密 17.对于旗县局或本级发生的稽核工作失误及时了解
钥。 情况作出调查,并填写《重大失误请求》连同对责任
防伪税控税务发行于系统的 地区及资任人到处理意见报自治区局。
操作员密码必须严格保密, 18.及时转发上级文件。
严整随意泄露,一且发生泄
露必须立即修改。
16.严禁擅自修改、删除税
务发行子系统中的有关数
据。
金税工程增值税业务管理考核项目与标准(旗县及征收局)(试行)
序项 考核内容 标
准 减分标准
号目 岗位职责 操作规程 完成时限 分
1.对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1.对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的营业执照、1自受理 1.未能履行岗位职责
税务登记时提供的营业执照、组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注册资金证明、身份证明(居民身 之日起30 5 的,发现每一条减1分;
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注册资金 份证、护照成者其他合法证件)、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 日内: 分 2.未按操作规程执行
证明、银行账号证明、身份证明 合同、章程、协议书等有关证件、资料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的,每违反一条减1分:
(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 对其经营场所、货物仓库必须进行实地察访,确认无误后, 3.未按完成时限办理
法证件)、房屋产权证明,房屋 按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并将上述证明.资料复印,加盖 的,发现每一次减1分;
租赁合同等有关证件、资料的合 “与原件相符”印章后存档,将原件退还企业。 其中:
法性进行审核。对其经营场所、 2.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 4.违反税务登记有关规
货物仓库必须进行实地察访,确 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或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并分税 定,擅自为企业办理税
税 认无误后,按有关想定办理税 务 种填制税种登记表,确定纳税人所适用的税种、税目、税率、 务登记的,减1到5分。
务 登记。严禁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 报缴税款的期限和征收方式和缴库方式等,逐户建立档案。 5.未按规定核验企业申
1登 办理税务登记。 3.按规定办理纳税人变更登记的各项工作。 请的有关证件、资料和
记 2.办理税务登记工作结束后, 4.涉及一般纳税人变更登记的,将变更后的信息及时传递 不要地查验企业生产
岗 及时将企业的有关税务登记资料 给一般纳税人认定岗。 经营(含场地)等情况,
位 和电子信息传递路增值税一般纳 5.按规定受理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 减3分。
税人认定岗位。 依法终止纳税义务后的各项注销登记工作,是一般纳税人的
3.接受发票发售岗位传递来的 应及时将注销信息传递给一般纳税人认定岗。
商贸企业要求调整已核定的专用 6.纳税人因生产、经营地点发生变化需改变主管税务机关,
发票数量及限额的申请,并通知 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原税务登记机关在对其注销税务登记
管理部门对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 的同时,应当向迁达地税务机关递解纳税人迁移通知书,由
使用情况及经营情况(主要指有 迁达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并将原”纳税人税收征
无真实的货物交易)进行核实。 管档案”附《纳税入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移交清单》及通知书
根据反馈憾况调整企业专用发票 移交给迁达地税务登记管理环节。同时将通知书交一般纳税
的使用数量成限额。专用发票的 人认定岗。
数量及限额调整后,及时将有关 7.纳税人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应相应将期档案改为小
资料和电子信息传递给发票发售 规模纳税人管理。
岗位。
1.对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 1.对新开业的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时, 1.在收到 10 1.未能履行岗位职责
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企业报 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以下齐全的证 纳税人申 分 的,发现每一条减1分:
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 明资料: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核发的《营业执照》(副 请报告之 2.未按操作规程执行
本、法人代表、办税人员的身份 本原件及复印件);2)与纳税人的成立及经营活动有关的合 日起30日 的,每违反一条减1分;
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 同、章程、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3)纳税人银行帐号证明;内审核完 3.未按完成对照办理
印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及经 4)国税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 毕,对符 的,发现每一次减1分:
营场地(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 法定机关授予纳税人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明(原件及复印 合条件的 其中:
有关证件、资料与其申请办理税 件);6)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7) 企业,发 4.未按规定核验企业一
增 务登记的资料进行核验,经核验 企业法人代表、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原件 给《增值 般纳税人申请的有关证
值 无误后,应按有关规定办理一般 及复印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8)纳税人的经营场地证明 税一般纳 件、资料和不实地查验
税 纳税人资格认定。对有问题的企 (如房屋产权证明或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 税人申请 企业生产经营(含场地)
一 业,一律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 件):9)企业财会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凡要求 认定表》; 等情况,减3分:
般 人。 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经审核相符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 2.上级税 5.擅自认定一般纳税
纳 2.根据商贸企业上报的预计年 原件相符”印章,作为审核依据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 务机关对 人的,减1到5分:
2 税 销售额核定其使用专用发票的数 认定表》等资料一并存档,原件退还纳税人。除以上列明的 于企业绩 6.未按规定核定商贸企
人 量及限额,并将有关资料和电子 证件、资料外,各地不准再附加其他证件、资料,确需索要 报的《增 业专用发票的数量及限
认 信息传递给发票发售岗位。新认 的,应报经自治区国税局批准。 值税一般 额,减1到5分。
定 定的商贸企业月专用发票发售量 2.在收到纳税人申请报告之口起30日内,应审核纳税人报 纳税人申
山 原则上不得超过25份,且首次 送的资料是否齐全:与税务登记岗转来的该纳税人档案资料 请认定
岗 只能领购限额万元版的专用发展 核对,审验是否一致。 表》,应在
位 示.接受发票发售岗位传递来的 3.根据企业提供的会计资料,审验其是否达到现行文件规 收到之日
商贸企业要求调整已核定的专用 定的一般纳税人认定量化标准。 起30日内
发票数量及限额的申请,并通知 4、实地查验企业的经营场所、货物仓库,与企业上报的登记 审核完
管理部门对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 资料是否一致,并填制纳税人经营场所、货物仓库实地查验 毕。
使用情况及经营情况(主要指有 报告书:查验企业是否具备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并填
无真实的货物交易)进行核实。 制相应报告书。
根据反馈情况调整企业专用发票 5.经对资料及登记事项审核无误、实地查验合格并达到一
的使用数量或限额。专用发票的 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对符合条件
数量及 的企业按《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等规定发给企业《增
限额调整后,及时将有关资料和 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简称“认定表”,下同),企
电子信息传递给发票发售岗位。 业应如实填写《认定表》一式两份)。将纳税人填制完毕的
《认定表》一式两份报上级国税机关审批。
6.收到上级税务机关签署意见的《认定表》后,对于上级
税务机关审批同意认定的,1)通知纳税人填制《申请认定信
息表》、《其他信息(表)》,如该纳税人存在非独立核算分支 3,核实无
机构尚需填制《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信息(表)》。2)纳税人 误后立即
将上述各表填制完毕并审核无误后,在该纳税人《税务登记 调整企业
证》副本首页上方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连同 专用发票
《认定表》一份逐级送达纳税人:同时将《认定表》另一份 用量和限
存档。对不符合认定条件或审批不同意的纳税人,在不予认 额。
定的同时,要说明理由并将资料退还给纳税人。
7.在纳税人取得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
务登记证》副本当日,在《税务文书传递卡》(见税收征管
文书WS001,下同)和《税务文书阴送资料清单》(见
税收征管文书WS002,下同)签注承办情况,连同己审核的
《申请认定信息表》、《其他信息(表)》或《非独立核算分支
机构信息(表)》传递给税务登记岗、数据采集岗及认证岗。
8,暂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期满后.对符合增值税一
般纳税人认定条件的纳税人。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重新
颁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并在证书及发票领购
簿上加盖一般纳税人年审合格专用章:按照上级税务机关有
关年审的要求,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放《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年审审批表》,按照年审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增
值税-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纳税人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
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加盖一般纳税人年审合格
专用章。
对经年审不符合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的纳税人,填写《取消
一般纳税人资格审批表》(见税收征管文书BF003)。
9.接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变更信息申请后。审核无误后经主
管领导批准同意后签署意见,当日将填制《增值税-般纳税
人变更信息表》连同签注承办情况的《税务文书传递卡》和
《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传递给采集岗、税务登记岗、发
行岗及认证岗;对更改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的通知纳
税人在报税结束后进行变更。
10.接到《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审批表》及税务登记岗传递
的一般纳税人注销信息后,填写《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知
书》(见税收征管文书RD004)通知纳税人,同时将《取
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审批表》连同签注承办情况的《税务文书
传递卡》和《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转给税务登记岗、发
票发售岗、发行岗、报税岗及设备管理岗。当日将填制《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注销信息》并在《税务文书传递卡》和《税
务文书田迭资料清单)签注承办情况传递给、采集岗及认证
岗。
11.根据商贸企业的年销售额核定其专用发票月用量,新认
定的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月用量不得超过25份,
且首次只能领购限额万元版。
12.接到发赢发售岗传递来的商贸企业调整专用发票用量的
《商贸企业申请调整专用发票数量申请表》申请后,对申请
企业购领发家情况及经营情况进行核实并结合日常 稽
核岗对该企业的评估结果,在一个月内完成核实工作,核实
无误后调整其专用发票用量,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将签署
意见的《商贸企业申请调整专用发票数量申请表》
并附《税务文书传通卡》和《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传递
发票发管岗。接到发票发售岗转来的《申请调整防伪税控开
票限额申请表》后,对于要求发票开票限额由万元版以下(包
括万元版)调鳖到十万元版的,根据日常稽核岗对该企业的
评估结果经初步审核无误,报盟市国税局批准;调整到百万
元版以上(包括十万元版)的,经初步审核无误,逐级报自治
区国税局批准。接到上级国税机关批复后,将签署意见的《申
请调整防伪税控开票限额申请表》并附《税务文书传递卡》
和《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传递发行岗及发票发售岗。
13.根据上级规定或实际需要降低纳税人专用发票月用量及
发票开票限额的,填制《调整防伪税控开票限额、发票用量
通知书》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通知纳税人,同时将
《调整防伪税控开票限额、发票用量通知书》连同签注承办
情况的《税务文书传递卡》和《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转
给发行岗及发票发售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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