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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门住房基金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晋地税财装字[1999]61号颁布时间:1999-12-27

??      1999年12月27日 晋地税财装字[1999]61号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省局后勤中心:?   现将山西省财政厅晋财综字[1999]40号《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 位住房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综字[1999]41号《关于财政部 〈关于建立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收支预决算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和晋财会字[1 999]83号《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住房基金和离退休经费会计核算 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作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1、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省局后勤中心务必于2000年1月1 5日前将2000年住房公积金补贴支出预算表和1999年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住房 基金财务收支决算表报省局财务装备处。?   2、按预算外资金收入的一定比例所提取单位住房基金由省局根据情况另行规定。   3、有关事业单位住房基金和离退休经费会计核算规定请各地市局布置所属事业 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1:1999年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财务收支决算表(略)?   2:2000年单位住房公积金补贴支出预算表(略)?   3: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4: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建立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收支预决算 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5:山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住房基金和离退体经费会计核 算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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