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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个体户为资源税扣缴义务人的批复》的通知

晋地税税一发[2000]13号颁布时间:2000-11-21

??      2000年11月21日 晋地税税一发[2000]13号 ?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0]733号《关于认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个 体户为资源税扣缴义务人的批复》转发给你们,各地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 ,对具 备收购未税矿产品条件的个体户确定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同时加强扣缴税款的征 收入库工作。?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个体户为资源税扣缴义务人的批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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