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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的通知

晋地税税一发[2001]24号颁布时间:2001-11-28

     2001年11月28日 晋地税税一发[2001]24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 用税的通知》(国税[2001]77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 税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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