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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美国船级社继续享受免税待遇的通知》的通知

晋财税字[1998]19号颁布时间:1998-05-12

     1998年5月12日 晋财税字[1998]19号 各地(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35号《关于美国船级社继续享 受免税待遇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船级社继续享受免税待遇的通知      1998年3月4日 财税字[1998]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 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ABS船级社享受免税待遇的通知》(国税函发 [1992]1067号)已执行期满。根据美国船级社的业务情况和经营宗旨,经 国务院批准,同意该社在非营利宗旨保持不变,中国船级社在美国享受同等免税待遇 的前提下,对其在中国境内提供船检服务取得的收入,从1996年1月1日起继续 免征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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