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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政府统征出让的土地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

晋地税农发[1999]39号颁布时间:1999-07-27

     1999年7月27日 晋地税农发[1999]39号 襄坦县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政府统征出让的土地是否征收契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 复如下: 政府统征的土地出让给用地单位,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 应按照《山西省契税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征收契税,纳税人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 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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